合肥三條軍規確保住宅質量
市城鄉建委建筑質量安全監督站近日發布《關于加強合肥市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的若干要求》,出臺3項新規,確保住宅質量。
市城鄉建委建筑質量安全監督站近日發布《關于加強合肥市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的若干要求》,出臺3項新規,確保住宅質量。
新規一:建筑材料留樣
建筑材料的優劣直接關乎所建房屋的質量。按照新要求,對水泥、沙子、石材、瓷磚等建筑裝飾材料,以及門窗、開關等構配件,今后將實行嚴格的留樣制度。
新規二:裝修先建“樣板”
裝飾安裝工程也是房屋質量控制中的重要一環。按照新要求,合肥住宅工程應實行“樣板引路”。即住宅工程主體結構驗收前,施工單位應按照設計要求,每個單體工程至少選擇一套(戶)進行裝飾安裝工程施工,經建設、監理、施工單位聯合驗收合格后,方可全面進行裝飾安裝工程施工。“有了這些樣板間,工人就知道怎么抹灰,怎么做模板,怎么搭建腳手架,怎么堆放材料。”該站介紹,房屋裝飾安裝工程中幾乎所有的流程與環節,工人都能在“樣板間”中快速找到答案,并以此規范施工。
新規三:建設方負責投訴
按照新要求,為了把房屋質量投訴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,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前,建設單位應安排由專業技術過硬、協調能力強的工作人員組成質量問題處理接待小組,在現場掛牌設立質量問題受理、處理辦公室。同時,問題處理小組在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給開發商前,不得解散,并定期做好業主質量回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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