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工程配有十六臺塔吊作業,因此,本著“安全第一、預防為主”的管理方針,在實際使用和塔吊頂升時,除了考慮單塔作業時的各種事項外,還應著重注意群塔作業的互相協調、配合,合理安排好塔吊的作業,確保安全生產。
在塔吊平面布置時充分考慮塔吊之間最小距離,保證處于低塔位的臂架端部與另一臺塔吊的塔身之間有2m的安全距離。處于高位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(吊鉤升至最高點或最高位的后幅平衡重)與低位塔吊處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小于2m。
在使用過程中應嚴格遵守:動塔讓靜塔,低塔讓高塔、客塔讓主塔、輕車讓重車的原則。
各塔吊之間相互高度差不得小于6m,避免塔臂與其他塔吊的起重臂拉桿相碰撞。
因兩臺塔吊的大臂覆蓋范圍都超過現場圍墻的界限,為了確保施工安全,嚴禁將吊物直接從辦公室、附近道路、庫房等臨建上空通過,防止吊物高空散落傷及人員和財物。
群塔在相近區域作業時不得搶進搶出,用低速作業,確保相互間距不得小于5m。
每臺塔吊在自己獨自作業區域內必須從規定方位回轉進出,在群塔作業區內都不能搶進搶出,同時進入群塔作業區域內的塔臂之間要保持5m以上的距離,旋轉時不可移動小車,大臂到位后方可移動小車到位。
塔吊駕駛室內將規定的回轉方位、回轉的角度等在警示牌上寫清楚,保證塔司能看到警示語。
將《群塔作業方案》發給每個塔吊操作工、信號工,并就技術要求對相應人員進行教育培訓,確保其充分理解并實施《群塔作業方案》。
項目機電負責人對塔吊操作工、信號工除了進行一般的“安全技術交底”外,同時應將《群塔作業方案》所規定的具體作業環境、危險因素、應急措施對操作人員和信號工及有關人員進行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。
塔吊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“安全操作規程”“十不吊”的準則,遵守 《群塔作業方案》。
塔吊操作人員應遵守環境衛生,嚴禁酒后作業、嚴禁塔機上亂扔煙頭、垃圾,在塔吊上小便要用容器收集后統一處理嚴禁污染環境。 |